作者:趙海利
摘要:一國(地區)居民所獲得的社會福利服務是多種力量的總和,政府行動與志愿行動是其中兩種典型的力量。近年來我國財政社會性支出水平的上升顯示了政府力量的增強。本文基于2001—2007年的省級面板數據,采用SYS—GMM估計法,考察了政府力量的增強對民間志愿行動的影響。實證研究表明,財政社會性支出的比重提升1個百分點會使社區服務志愿參與率水平大約下降10%,顯示政府行動在整體上排斥了民間志愿行動。為了推動我國普惠型福利社會體系的建設,政策層面應著力解除對民間志愿行動和志愿組織的束縛并創新政府的支持模式,以此實現政府行動與志愿行動的互補效應。
發文機構:浙江財經學院財政與公共管理學院財政系
關鍵詞:福利社會體系政府行動志愿行動Welfare Society System, Government Action, Volunteering, Complementary, Exclusion
分類號: F812.45[經濟管理—財政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