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少波,汪濤
摘要:本文以深圳成份股為樣本,研究公平披露規則(RFD)對證券市場信息不對稱的影響。通過計算逆向選擇成本,并將其與收盤價、換手率等流動性指標進行回歸,同時考慮到盈余公告日效應、周末效應等,發現RFD實施后逆向選擇成本顯著減少,說明規則有利于證券市場信息不對稱的減少。本文結果還顯示,實施RFD后,前盈余窗口的信息性交易比非盈余窗口的要大,后盈余窗口的逆向選擇成本比非盈余窗口的要大;而在此之前,后盈余窗口的信息性交易與非盈余窗口相比要么不變,要么是減少的,從而進一步支持了前述結論。以此為基礎,本文提出了完善RFD的若干建議。
發文機構:暨南大學經濟學院
關鍵詞:公平披露規則選擇性披露信息不對稱逆向選擇成本證券市場Regulation Fair Disclosure, Selected Disclosure, Information Asymmetry, Cost of Adverse Selection, Stock Market
分類號: F830.99[經濟管理—金融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