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俞海山,鄭凌燕
摘要:本文指出,僅僅指責發達國家征收碳關稅是貿易保護主義,這無助于問題的解決。發達國家是否應當開征碳關稅,不在于征收碳關稅有什么利弊,而在于碳關稅是否合乎現行國際規則、是否公平正義。由于多邊貿易規則和多邊環境規則本身的模糊性、抽象性,碳關稅在某些方面具有一定的合規性和合理性,但從總體上說,碳關稅不符合WTO多邊貿易規則和《京都議定書》多邊環境規則,因而缺乏合規性;同時,無論是從歷史的角度看還是從技術的角度看,無論是單邊征收還是全球統一征收,碳關稅都是不公平的,因而缺乏合理性。
發文機構:寧波大學商學院
關鍵詞:碳稅碳關稅世界貿易組織京都議定書
分類號: F74[經濟管理—國際貿易][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