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伍世安
摘要:深化能源資源價格改革的思路既不是要完全市場化也不是要復歸政府定價,而是要改革其定價機制。現行的市場、政府分軌制定價有悖能源資源價格形成的特點,應在市場定價中注入政府干預因素、在政府定價中注入市場配置因素,采用“市場+政府”合軌制價格。
發文機構:江西財經大學
關鍵詞:能源資源價格雙軌制價格分軌制價格“市場+政府”合軌制價格
分類號: F062.1[經濟管理—政治經濟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