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政府督查工作,保障政令暢通,提高行政效能,推進廉政建設,健全行政監督制度.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政府督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開展的監督檢查。第三條政府督查工作應當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以人民為中心,服務大局、實事求是,推進依法行政,推動政策落實和問題解決,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關鍵詞:法定職權行政監督制度加強和規范依法行政廉政建設以人民為中心監督檢查行政效能
分類號: D26[政治法律—中共黨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