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干旱區資源與環境 · 2020年第11期1-7,共7頁

    社會規范、個人規范與土壤污染防治——來自農戶微觀數據的證據

    作者:郭清卉,李昊,李世平,南靈

    摘要:基于拓展的計劃行為理論,利用陜西、山西、甘肅、安徽和江蘇五省1023份農戶調查數據,分析與驗證了社會規范和個人規范對農戶土壤污染防治行為的影響。結果表明:1)在社會規范中,描述性社會規范和命令性社會規范均對農戶的土壤污染防治行為同時發揮直接與間接促進作用。2)個人規范直接促進農戶土壤污染防治行為。3)描述性社會規范和命令性社會規范均促進了農戶土壤污染防治意愿向行為轉化。4)農戶對土壤污染防治行為的態度、主觀規范、感知行為控制、土壤污染防治意愿和行為之間的關系均符合計劃行為理論的作用路徑。據此提出應加強宣傳土壤污染防治行為實施先行者事例、制定相應的實施標準和規范,提高農戶對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行為的社會規范感知,培育農戶的個人規范,完善相關配套設施,提升農戶對實施土壤污染防治行為的感知行為控制等政策建議。

    發文機構: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蘭州大學經濟學院

    關鍵詞:社會規范個人規范土壤污染防治行為結構方程模型層次回歸social normspersonal normssoil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behavior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hierarchical regression

    分類號: X2-1[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科學]X53[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工程]

    注:學術社僅提供期刊論文索引,查看正文請前往相應的收錄平臺查閱
    相關文章
    性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