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洋經濟 · 2020年第3期44-51,共8頁

    我國沿岸近海海洋漁業資源產權制度改革的方向、路徑與措施研究

    作者:張效莉,劉依陽,陳林生,郭永清,李娜

    摘要:我國海洋漁業資源產權制度經歷了建國初期、大躍進時期、"文革"時期以及改革開放時期的多階段、多因素影響,目前已經完全不能有效抑制資源枯竭的頹勢,急需在新形勢下,以資源恢復為起點,以總量控制和漁民生計保障為方向,以捕撈限額為抓手,以清晰界定相關者的責權利為主要任務,同時構建完備的綜合管理保障支撐體系,確保我國海洋漁業恢復可持續高質量發展。在借鑒國際上海洋漁業資源產權制度及其經驗的基礎上,提出我國改革的方向包括資源恢復、資源總量確定、作為漁民生計的漁民捕撈權必須得到保障、漁船數量進一步控制但裝備水平需要全面提升、堅持資源有償使用原則、海洋漁業資源養護與補償制度等。提出改革的主要任務包括"五確",即"確范圍""確時間""確魚種""確權益""確責任"。最后,為了保障改革目標的實現,從構建治理體系的視角提出了包括組織機制、資金、人力資源、基礎設施、法律法規等在內的路徑和"三大" 10條保障措施體系。

    發文機構:上海海洋大學海洋經濟研究中心 上海海洋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上海社科院

    關鍵詞:海洋漁業資源產權制度改革Marine fishery resourcesProperty rights systemReform

    分類號: F522.3[經濟管理—產業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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