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安琪,裴兆斌
摘要:漁船管理是漁業產業管理的重要內容,而船舶適航性是漁船正常運行的重要保證。我國現階段漁業產業中出現的船舶事故頻發,其中很多是不適航導致的。文章從我國漁業監管現狀出發,結合《漁業法》及其相關法律對影響船舶適航行為法律責任的相關規定,分析違法行為構成要件,發現依然存在處罰手段單一、處罰力度不夠等問題,針對存在的原因,從完善對相關違法行為的認定,加強行政監管,豐富處罰方式,提高行政處罰標準等措施出發提出完善建議,從而減少漁業安全事故,推動我國漁業健康發展。
發文機構:大連海洋大學海洋法律與人文學院
關鍵詞:船舶適航違法行為構成要件分析船舶安全漁業法Seaworthiness of shipIllegal actAnalysis of constitutive requirementsShip safetyFisheries Law
分類號: D922.4[政治法律—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