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康婧,李方,王娜,齊玥,李晴,包吉明,吳楠,林雪萍
摘要:對申請海島使用權的無居民海島開發利用活動進行分類,是制定無居民海島使用金最低標準定價的基礎。2010年《無居民海島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中的海島分類體系存在與國家和地方分類體系銜接不夠、用島類型與用島方式概念混雜、對生態用島引導作用不明顯等問題。本文對無居民海島各類分類體系現狀及關聯性進行了梳理,分析其存在的主要問題,在繼承《全國海島保護規劃》關于適度開發利用海島的主導用途分類的基礎上,充分體現資源有價、生態有價的原則,將原有的10類無居民用島類型通過合并、新增、保留,調整為9類。根據用島活動對海島自然岸線、表面積、島體和植被等的改變程度,將無居民海島用島方式劃分為6種。初步構建了基于用島類型和用島方式的無居民海島使用分類體系,為無居民海島使用金最低價標準調整、分類施策和精細化管理提供依據。
發文機構:國家海洋環境監測中心 國家海洋信息中心 自然資源部海島研究中心
關鍵詞:無居民海島用島類型用島方式分類體系構建uninhabited islandsisland use typesisland use waysclassification system
分類號: D922.6[政治法律—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