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宋昀彥
摘要:自中共中央、國務院提出“土地所有權、土地承包權和土地經營權”“三權”分置的基本思想以來,如何認定農地“三權”分置以及農地“三權”分置在我國立法領域該如何體現,引起了廣泛討論。2018年12月29日修正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新增了“土地經營權”一節。
發文機構:黑龍江大學
關鍵詞:土地經營權土地所有權土地承包權三權分置立法領域農地《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分類號: F32[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