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龍江自然資源 · 2020年第11期37-37,共1頁

    協商收回出讓的建設用地如果辦理注銷登記

    作者:白楷卿

    摘要:不動產注銷登記是不動產物權歸于消滅而進行的登記。雖然注銷登記不核發不動產權屬證書或登記證明,但把注銷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將導致不動產物權的消滅,關系到當事人的合法權利。如發生注銷登記錯誤,權利人將通過訴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登記機構造成一定的登記風險,因此應依法辦理注銷登記。除常見的注銷登記情形外,實務中有一種特殊的注銷登記情形,即政府土地主管部門與權利人簽訂協議書,在權利人退回土地、政府退回地價款后,需要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注銷登記這一情形。協商收回出讓的國有建設用地與因土地閑置等原因依法收回不完全一樣。因此,該種注銷登記情形的申請要件和登記程序值得探討。

    發文機構:廣東省深圳市不動產登記中心

    關鍵詞:不動產物權不動產登記簿注銷登記登記機構登記程序權屬證書建設用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分類號: D92[政治法律—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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