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新艷,許金海,陳卓
摘要:中國農村宅基地兼具居住保障和財產功能。隨著中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轉型,宅基地的功能定位正在從“居住保障導向中謀求財產功能”轉化為“財產功能導向中維護居住保障”。為適應宅基地的功能定位變化,提出“集體所有,賦權盤活,住有所居”為主線的基本制度架構,認為改革重點在于:一是強化宅基地用益物權,明確宅基地使用權的抵押、轉讓權能,為賦權盤活宅基地提供具備法律保障的制度基礎;二是宅基地獲取方式從“無償取得”改為“有償取得”,持有期限從長期到限定70年,這既是解決目前超占宅基地的有效途徑,也為房地分離抵押、轉讓提供了可供選擇的路徑;三是多種形式解決農民的住房保障問題,逐步從基于身份權的宅基地保障轉向基于公民權的居住權保障。
發文機構:華南農業大學國家農業制度與發展研究院
關鍵詞:宅基地使用權賦權盤活居住保障制度改革homestead use rightempowerment and revitalizationhousing securitysystem reform
分類號: F321.1[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