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明皓
摘要:在環保督察的政治背景下,基層政府的組織環境發生了重要變化,表現為基層政府環境治理的“共謀”結構被規制,環境治理上升為基層政府的中心政治任務。通過對山東省Z鎮“污染搬遷”的案例研究發現,基層政府的環境治理嵌入到多重組織邏輯——完成任務邏輯、資源約束邏輯、避責邏輯和公益邏輯的復合作用之中,表現為“拼湊策略”和“目標嵌套”的行為樣態,基層政府的環境治理呈現為被動性、摸索性和權變性。作為高位權力的環保督察雖然調適了基層政府的組織環境,使環境治理成為基層政府的強治理事項,但基層政府“賦責不賦權”的局面尚未根本改觀。基層政府應合理調整環境治理權責分配機制,建立程序公正和公眾賦權的環境治理體系,形成政府和社會共同參與環境治理的格局,以真正推進基層政府環境治理的現代化。
發文機構:西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關鍵詞:環保督察基層政府環境治理治理現代化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upervisiongrass roots governmentenvironmental governancegovernance modernization
分類號: D625[政治法律—政治學][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