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穆娜娜,周振,孔祥智
摘要:以山東供銷社改革中發展起來的舜耕合作社為案例研究對象,分析了交易成本與農業社會化服務模式之間的關系。研究表明:山東供銷社農業社會化服務模式的經濟合理性在于降低了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服務外包的交易成本,提高了耕地的經營效益;農業社會化服務供需雙方通過選擇緊密程度較高的垂直協作模式,可以降低服務外包的交易成本,最終在提高服務質量、降低服務成本的基礎上提高土地生產率。而為了提高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與其服務需求方的協作緊密程度,政府應加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工程和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建設;村社組織應通過適當的制度安排,挖掘自身提供農業社會化服務的潛力;農業企業、高校與科研機構等則應不斷提升科研水平,以供給更加優質、高效、低成本的農資和農機作業等社會化服務。
發文機構:農業農村部規劃設計研究院農業發展與投資研究所 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產業經濟與技術經濟研究所 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
關鍵詞:農業社會化服務交易成本垂直協作供銷社合作社specialized agricultural servicestransaction costvertical coordinationSupply and Marketing Cooperativescooperatives
分類號: F304.7[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