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馮娟娟,霍學喜
摘要:以合作社治理結構中的相關行為主體為基礎,遵循委托代理理論分析范式,以實地調研數據及案例為依據,將合作社治理結構劃分為"成員大會-理事會"和"普通成員-核心成員-理事會"兩種典型模式。以蘋果種植戶合作社為案例,解析兩種治理結構模式的運行過程、比較分析其治理結構狀況。研究發現,"成員大會-理事會"治理結構模式與"普通成員-核心成員-理事會"治理結構模式相比,前者的成員參與程度更高,而且在管理型交易成本和市場型交易成本的節約方面具有優勢,其原因主要體現在成員行為動機與利益訴求存在差異,委托代理關系存在的邏輯構架不同,成員間存在明顯的信息不對稱以及市場型交易成本四個方面。在此基礎上,提出優化合作社治理結構的對策建議,為政府制定合作社發展的政策導向提供理論依據。
發文機構:西北農林科技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關鍵詞:委托代理治理模式合作社蘋果種植戶entrusted agentgovernance modecooperativeapple growers
分類號: F325.2[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