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德強,周豪
摘要:軟法治理已成為社會公共治理的重要路徑。在社會轉型時期,為能全面反映公民的多元訴求,需要廣泛的民眾參與以及互動的平等協商。基于對浙江省金華市W村的個案研究,結合對農村軟法實施授權的闡釋、農村軟法資源和軟法治理面臨問題的現狀分析,考量了村規民約、社會團體章程、村“兩委”制度和黨政機關文件等四大類的農村軟法的治理實踐。軟法治理,彌補了硬法的不足,規范了農村社會治理體系,提升了公民的民主參與意識,更有效地推動了村民自治和農村法治化的進程。
發文機構:華中農業大學文法學院
關鍵詞:軟法農村軟法軟法治理村民自治協商民主soft lawvillage soft lawsoft law governancevillagers' autonomy, consultative democracy
分類號: DF3[政治法律—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政治法律—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