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超,吳春梅
摘要:面對現實中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公共服務目標“偏離”的現象,在合作社快速發展和持續爭論的背后隱含著學者們對一個核心問題的追問:合作社如何堅守“服務社員”的根本原則?公共經濟學有關合作社提供公共服務的性質、服務的可能性、服務的可行性和服務績效等方面的理論成果,為構建合作社提供公共服務的分析框架和運行模式提供了理論依據.合作社提供公共服務的未來走向取決于作為服務生產者的合作社與作為服務對象的農戶以及作為服務規劃者的政府部門等相關主體之間的利益博弈,因此,需要采取社員自我增權、政府部門扶持和監管并重、加強合作社制度建設等措施,以強化合作社服務社員的職能.
發文機構:杭州師范大學政治與社會學院 華中農業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關鍵詞:農民專業合作社公共服務公共產品公共價值公共經濟學cooperativespublic servicespublic goodspublic valuepublic economics
分類號: F276.2[經濟管理—企業管理][經濟管理—國民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