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吳彬,劉珊
摘要:作為國際地理標志和原產地命名制度發源地之一的法國,其地理標志立法在經過100多年的不斷發展,建立了完善合理而又卓有成效的商標及原產地名稱保護法律制度,為歐洲大陸國家,特別是南歐國家所效仿.在闡述法國地理標志法律保護制度的歷史沿革及基本內容的基礎上,通過對比中法兩國地理標志法律保護制度在現實制度、資源擁有狀況和歷史因素的差異,提出法國地理標志法律制度保護對我國的啟示:選擇專門立法模式;建立健全地理標志行業協會;明確行政部門的職責;防止地理標志通用化等.
發文機構:華中農業大學外國語學院 華中農業大學文法學院
關鍵詞:地理標志原產地名稱受控原產地名稱司法保護農業知識產權geographical indicationappellations of originAOClegal protectioncomparative study
分類號: DF523[政治法律—民商法學][政治法律—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