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華中農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 2013年第3期104-108,共5頁

    健全組織:擴大村民在社區治理中的公共參與

    作者:唐建平,梅祖壽,劉明君

    摘要:改革開放后,建立在低組織化程度基礎上的村民自治、農村社區治理和村民公共參與同樣存在著低水平問題,而農村稅費和綜合配套改革進一步把低組織化程度和低水平問題凸顯出來,使農村社區治理和村民發展陷入困境,這集中反映了村民組織建設的滯后和不適應。提高組織化程度,擴大村民在社區治理中的公共參與,必須加強村級組織,使之依法定位、轉變角色、切實承擔起組織領導村民依法辦理自己事情的職責;必須發展民間組織,使之成為聯接村級組織和廣大村民的載體和紐帶;必須利用精英力量,使之領辦、牽頭、負責發展各種形式的農村社區民間組織;必須健全組織網絡,實現組織上無縫對接、人員上全面覆蓋、資源上力量整合、格局上形成網絡、運行上協調配合,為農村社區治理注入新的生機與活力。

    發文機構:宜昌市委黨校 三峽大學政治學與政治文明研究中心

    關鍵詞:農村社區治理健全組織組織化程度村民公共參與rural community governanceimprove the organizationorganizational degreethe villagerspublic participation

    分類號: C916[經濟管理][社會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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