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樂君,李迎賓
摘要:現有土地承包關系長久不變應當指當前土地承包所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長久不變。推進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嚴格政策法律界限、嚴格試點管理、加強執法監管、強化流轉服務。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既不同于普通民商事仲裁,又不同于行政裁決,是有中國特色的糾紛解決機制。在發展現代農業的新形勢下,要努力增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實力和服務功能。
發文機構:農業部產業政策與法規司
關鍵詞:農村土地承包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land contract in rural areasrural land contract dispute arbitrationrural collec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s
分類號: F301.1[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