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韋統義
摘要:兵團黨政軍企的組織性質是由屯墾戍邊的使命約束決定的。這種組織定位存在著經濟利益訴求與提供公共產品承擔社會成本的矛盾,使農墾團場的社會成本高昂,農工負擔沉重,可持續發展堪憂。建立公共財政和農墾團場組織再造,有助于降低農墾團場的社會成本,實現其可持續發展。其具體措施有:加快推進師市體制,實現農墾團場政府化;加大體制改革力度,實現農墾團場場社分離、政企分開;加強社會服務的社會化和市場化,精簡機構,裁減冗員;落實中央各種惠農政策,構建農工增收的長效機制;開發特色農業,推進農業產業化水平;調整優化產業結構,發展屯墾戍邊新型城鎮等。
發文機構:西安電子科技大學人文學院
關鍵詞:社會成本兵團農墾體制成因可持續發展公共財政對策social costCorps seri-ousinstitutional causes ofsustainable developmentpublic financecountermeasures
分類號: F811.2[經濟管理—財政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