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進宏
摘要:腐敗的發生和治理都可以從人的本性去探究。自律與他律,前者注重調動主觀自覺,后者著眼于強化客觀制約,它們是中國和西方國家治理腐敗的基本模式,分別根植于"人性善"和"人性惡"的人性假設,各自存在相應的缺陷。在分析兩種腐敗治理模式的人性假設與主要缺陷的基礎上,總結我國反腐工作存在的不足,借鑒新加坡和中國香港的腐敗治理的成功經驗,提出了我國腐敗治理的基本原則和策略。
發文機構:武漢理工大學廉政文化研究室
關鍵詞:人性假設主觀自覺客觀制約自律與法律腐敗治理humanity hypothesissubjective initiative activenessobjective restrictive factorsself-discipline and heteronomycorruption governance
分類號: B82-051[哲學宗教—倫理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