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鄒開亮,邰帥
摘要:相對封閉區域商品和服務價格畸高的現象已經嚴重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這種現象理應是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壟斷法》等規制的對象。目前在我國對相對封閉區域畸高價格行為進行規制主要存在著畸高價格認定標準不明確,市場定價具有形式上合法性,消費者公平交易權和自由選擇權外延過窄,相關市場與不公平高價認定兩難等困境。應當完善相對封閉區域價格行為的相關立法,優化畸高價格認定標準,擴張解釋消費者公平交易權和自由選擇權,創新相關市場和不公平高價認定標準;同時,要強化對業主單位的監管責任,增強相關市場的競爭性,建立健全相關配套措施,走綜合治理之路。
發文機構:華東交通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
關鍵詞:相對封閉區域畸高價格行為相關市場不公平高價法律規制Relatively Closed AreaAbnormally High Price BehaviorRegulate
分類號: D92[政治法律—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