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盧均曉,高少麗
摘要:近年來,我國在推進市場化改革過程中加快了競爭中立規則的構建。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了“競爭中性原則”的表述。在國際貿易保護主義抬頭和我國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倡導并實施“實質競爭中立”具有重要意義。本文基于對競爭中立演進趨勢的分析和“形式競爭中立”的反思,提出“實質競爭中立”的觀點:在國際和國內市場,對各類所有制企業平等對待,不因企業所有制不同而進行歧視和專門限制;各類所有制企業平等適用競爭法律,從關注企業的所有制屬性向規范企業的競爭行為轉變;平衡各類所有制企業因其所有制屬性獲得的競爭優勢和競爭劣勢,通過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使市場中沒有任何經濟實體獲得過度的競爭優勢或競爭劣勢。我國應實施“實質競爭中立”,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推進競爭中立規則系統化、法制化。
發文機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經濟學教研部
關鍵詞:競爭中立形式競爭中立實質競爭中立公平競爭審查反壟斷Competition neutralityFormal competition neutralitySubstantial competition neutralityFair competition reviewAntitrust
分類號: F27[經濟管理—企業管理][經濟管理—國民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