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段琪斐,吳珊,李成仁,尤培培
摘要:我國在實行電網事前定價的監管模式后,如何有效核定投資規模與處理增量投資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本文對英美兩國監管模式與相應的投資監管方法進行研究。根據研究結果提出相關建議:首先,加強基礎制度建設并增強消費者在投資計劃確定中的參與程度;其次,監管要注重對競爭性手段的利用,提高監管效率;最后,要將預測技術與不確定機制、激勵機制相結合,即保障有效投資,又促使投資效率的提高。
發文機構: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國家電網能源研究院
關鍵詞:電網監督電網投資企業投資監管模式監管效率投資約束RIIOInvestment on Power GridRegulatioRIIOInternational comparison
分類號: F275.1[經濟管理—企業管理][經濟管理—國民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