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價格理論與實踐 · 2017年第11期86-90,共5頁

    關于公用事業價格成本監審若干問題的思考

    作者:趙全新

    摘要:改革開放以前,中國的公用事業大多是由國有企業承擔。改革開放以來,公用事業加快改革,通過特許經營權制度、股份制改造、企業債、項目拍賣等方式引入私人資本,實現公用事業企業經營權,甚至所有權的"民營化"。其中的價格成本監審是規制經營者、約束政府相關部門以及保護消費者利益的重要制度設計。本文在梳理公用事業價格成本監審內涵與特點、總結近年來價格成本監審工作成效與經驗的基礎上,重點分析了新形勢下我國公用事業價格成本監審工作存在的問題,最后,結合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新形勢提出了改進公用事業價格成本監審工作的建議。

    發文機構:杭州市物價局

    關鍵詞:公用事業價格成本監審政府規制成本約束指標Public utilities priceCost supervision and investigationGovernmental reg- ulationCost constraint index

    分類號: F299.24[經濟管理—國民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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