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許慶,劉進,楊青
摘要:進入21世紀,我國工業開始反哺農業,但由于加入WTO,農業補貼受到其相關規則的約束。按規則,中國可實施受約束的"黃箱"、不受約束的"綠箱"和"藍箱"政策。本文從WTO規則視角分析了2014-2017年間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和玉米、大豆臨時收儲政策改革的內在邏輯,評估了改革對拓展農業補貼政策支持空間的實際效果,并探討了稻谷和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的問題及其改革方向。研究認為,第一,在WTO規則約束下,改革旨在解決"箱體"錯用——以"黃箱"之名行"綠箱"之實的問題和"黃箱"約束突破的問題。第二,通過"黃箱"調"綠箱",農業"三項補貼"改革解決了"箱體"錯用的問題,擴展了近900億元的"黃箱"支持空間;通過"黃箱"調"藍箱",臨時收儲政策改革扭轉了玉米和大豆"黃箱"支持超標的局面。第三,當前稻谷和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的困境在于歸屬"黃箱"的價格支持已被WTO規則"鎖定",下一步改革應由價格支持,轉變為生產者補貼、糧食適度規模經營補貼等其他"黃箱"政策和糧食作物或收入保險等不受約束的"綠箱"政策。
發文機構:上海財經大學財經研究所 上海財經大學三農研究院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經濟與管理學院
關鍵詞:WTO規則農業補貼改革臨時收儲政策最低收購價政策WTO rulesReform of agricultural subsidyTemporary reserveMinimum price purchase
分類號: F32[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