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孫新華,周佩萱,曾凡木
摘要:土地細碎化問題日益成為我國推進農業現代化和鄉村振興的重要障礙。本文以山東省W縣的田野調研資料為基礎,探討了土地細碎化的自主治理機制。研究表明,土地細碎化的治理需要對承包戶與細碎地塊的對應關系做出調整,這本質是對土地承包權和土地經營權重新整合的過程。作為農村土地所有權單位的村民小組通過協商機制、決策機制和監督機制能夠有效調整細碎地塊,實現土地的集中連片利用。土地細碎化的自主治理實際上是農民按照村民自治原則實現社區公共事務治理的過程。因此,在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的前提下,國家應該賦予農民集體在法律政策范圍內自主治理土地細碎化的權利。
發文機構:西北農林科技大學人文社會發展學院
關鍵詞:土地細碎化自主治理協商決策監督Land fragmentationSelf-governingNegotiationDecision-makingSupervision
分類號: F32[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