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程久苗
摘要:本文運用理論分析和文獻研究法,基于強化農地流轉過程中集體土地所有權的主體地位,完善農地流轉權能設計,優化農地流轉運行機制。研究表明,應明確村集體在農地流轉中的法律地位和重要作用;集體土地所有權享有農地流轉的管理與服務權能,農戶土地承包權擁有農地流轉的決策與收益權能,土地經營權體現為勞動生產和經營收益權能;促進農地流轉由農戶自發流轉向村集體委托-代理流轉方式的轉化。現階段應強化集體土地所有權的農地流轉管理與服務權能,在農地流轉過程中村集體既不能缺位,也不能越位、錯位。
發文機構:安徽師范大學地理與旅游學院
關鍵詞:農地流轉三權分置集體土地所有權村集體Agricultural land transferTripartite rural land entitlement systemCollective ownership of landVillage collective
分類號: F32[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