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黃潔,魯冰蕊,郭圓
摘要:為了回答合作社為什么會"公司化"這一問題,本文首先將合作社的"公司化"歸為組織形式改變這一理論范疇,然后在組織分析的新制度主義范式下,建立制度邏輯導致合作社組織形式改變的理論模型,最后運用解釋性案例研究方法予以實證。研究發現:第一,農業產業化邏輯和農業市場化邏輯是合作社走向"公司化"的重要制度原因;第二,上述兩大制度邏輯同合作社的法定形式存在沖突并由此帶來制度不兼容、組織非效率和利益錯配三大制度矛盾;第三,三大制度矛盾分別提供內生驅動力、制度資源和自主的行動者,從而導致合作社的"公司化"。
發文機構:華中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關鍵詞:制度邏輯制度矛盾組織形式改變農民專業合作社公司化Institutional logicsInstitutional contradictionsOrganizational formchangeFarmers’ specialized cooperativesCorporatization
分類號: F32[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