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付豪,趙翠萍,程傳興
摘要:農業產業鏈治理的根本目的是消除由信息不對稱和有限理性導致的機會主義。為此,農業產業鏈治理中引入了契約機制等正式制度和聲譽機制、信任機制等非正式制度來抑制機會主義行為。當前,區塊鏈、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將農業產業鏈映射進一個基于區塊鏈和大數據的網絡世界,數據形態的生產要素將影響和改變農業生產中的生產力與生產關系。大數據時代里,農業產業鏈治理的信息約束與認知約束被打破,其背后的內在邏輯表現為"區塊鏈+農業產業鏈"的技術邏輯與制度邏輯的結合,從而誘致當前農業產業鏈制度變遷。本文嘗試討論大數據時代農業業態的產業鏈治理機制,為實現數字經濟背景下中國農業的轉型升級提供理論探索。
發文機構:河南農業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關鍵詞:農業產業鏈區塊鏈制度變遷信息約束機會主義Agricultural industrial chain governanceContract mechanismReputation mechanismBlockchainInstitutional change
分類號: F32[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