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增元,李芝蘭
摘要:農村基層治理在國家治理中處于基礎地位。2017年,黨中央提出了"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的新思路,然而何以提出以及農村基層應該如何治理需要進一步厘清。本文勾畫了新中國成立七十年來治理重心向農村基層下移的四個階段,農村治理重心下移各有不同的側重,從早期集權化的意識形態控制、政治動員,中期形式放權中的管控與支配,到當前分權中的合作與共治理念的轉變,反映了因應不同歷史時期的治理需要調整基層治理方式,逐步從以政權建設維護政權穩定轉向以社會治理維護政權穩定,壟斷支配社會資源為基礎的單一治理轉向放權、包容為基礎的合作治理,在多元主體參與的管理服務中促進認同、構建共識,共同應對基層社會發展中面臨的各種問題與挑戰。當前在新時代背景下提出的社會治理重心下移對各級政府提出了較高的要求,未來需要強化"社會治理統轄經濟社會發展"的治理理念,建設農村基層服務資源承接平臺及管理服務統籌機構、強化基層治理能力,優化配置基層政府人財物資源、夯實基層治理基礎,放權基層、形成以"社會治理社會"的現代治理格局。
發文機構:曲阜師范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 香港城市大學公共政策學系
關鍵詞:農村基層治理重心下移治理理念共建共治共享Rural grassroots governanceDownward shift of focusGovernance conceptCo-construction,co-governance and sharing
分類號: D26[政治法律—政治學][政治法律—中共黨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