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靜,曾福生
摘要:糧食最低收購價是我國糧食宏觀調控的重要政策工具,在當前“去庫降本”和“提質增效”背景下,下調糧食最低收購價已成為糧食價格體系改革的主要著力點,但農戶行為對政策的響應程度決定了其效能作用的空間。因此本文以湖南省為例,以稻作大戶種植結構調整行為為切入點,通過61村188戶稻作大戶的微觀調查,研究糧食最低收購價下調的政策影響。實證結果表明,稻谷最低收購價格降低時,稻作大戶維持既有水稻種植面積的概率高于改種其他經濟作物的概率,即選擇“不變”。“不變”的原因是適度規模經營補貼政策能在一定程度上穩定稻作大戶的種糧預期,有利于促使農戶保持生產的穩定性。因此,這為政府在水稻品種實行的“價補分離”政策提供了經驗證據。
發文機構:湖南農業大學經濟學院
關鍵詞:最低收購價農業補貼種植結構變化Minimum purchasing pricePlanting structureAgricultural subsidy
分類號: F532.5[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