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歐陽慧,陽國亮
摘要:市場經濟的薄弱導致“宗法制文化”在農村還有最后的生存空間,“宗法制文化”的保守性、封閉性、血緣性、非平等性等特質,影響土地制度的形態功能和土地流轉的自由順暢,反過來又抑制農村市場經濟的發展,繼而影響鄉村振興戰略的推進。必須用外力對“宗法制文化”進行徹底破除,突破點在于在土地集體所有制的法律構架下構建符合市場經濟精神的開放式新型農民集體,既不違背集體所有制的法律約束,又能以人的流轉的形式間接實現土地的流轉,最終以農業部門的純粹化、農民身份的證券化、農村經營的公司化初步實現鄉村振興。
發文機構:廣西大學商學院
關鍵詞:宗法制文化土地流轉鄉村振興新型農民集體Patriarchal system cultureLand circulationRural revitalizationNew farmers collective
分類號: F270-052[經濟管理—企業管理][經濟管理—國民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