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業經濟問題 · 2019年第2期24-32,共9頁

    論“有為集體”與“經營村莊”——鄉村振興下的村治主體角色及其實踐機制

    作者:劉景琦

    摘要:在鄉村振興背景下村集體如何發揮自己的作用、實現村莊發展是普遍面臨的挑戰。本文以W市M村的個案調查為例,分析鄉村振興背景下村集體角色及其實踐機制。研究表明,在鄉村振興背景下,面對村莊衰落,村集體需要整合資本、土地等要素資源以促進村莊發展。'有為集體'與'經營村莊'是對村集體角色及其實踐機制的概括。村集體通過'筑巢引鳳'、進行土地流轉、申請項目做基礎設施建設、解決村民失地后的退養與勞動權訴求、做好村莊整體規劃,'經營村莊'才得以實現。通過村集體的中介機制、利益交換與平衡機制、平等協商機制等三個機制,'經營村莊'最終能夠有效運行。在鄉村振興中積極發揮基層組織的作用,'有為集體'大有可為。

    發文機構:華中科技大學中國鄉村治理研究中心

    關鍵詞:鄉村振興有為集體經營村莊村治主體Rural revitalizationFacilitating village collectiveOperating villageVillage governance subject

    分類號: F323[經濟管理—產業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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