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婷
摘要:美國S.764轉基因食品強制標識聯邦法案的正式簽署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州立法與聯邦立法在轉基因食品標識問題上劍拔弩張的局勢,但并沒有徹底的解決轉基因食品標識制度層面的根本問題。通過對美國轉基因食品強制標識聯邦法案的內容與特點分析,能夠發現該法案的雙重特性:一方面,該法案對轉基因食品的強制性披露要求動搖了美國的'實質等同'標準;另一方面,該法案對于'轉基因技術'的狹義界定以及標識的保障性規定削弱了整個法案的有效性與執行力,使得轉基因食品標識的效力被削減。轉基因食品強制標識的效力保障有賴于劃定技術邊界、可追溯體系以及實施審慎監管。因此,細化標準、可追溯體系的建立與加強監管行為才是轉基因食品規制的重點方向。
發文機構:上海政法學院國際法學院
關鍵詞:標識效力聯邦法案強制標識披露標準Legal validityFederal legislationMandatory labelingDisclosure standard
分類號: F203[經濟管理—國民經濟]D9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