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羅必良
摘要:本文基于產權界定與產權實施的概念梳理認為40年來中國農地經營制度變革,從最初農民對農地產權的爭權與國家的還權,到后來穩定承包關系與農地確權,其核心主線主要是圍繞產權界定來展開的,其基本的制度目標是試圖通過賦予農民以承包土地的排他權并強化其穩定預期,來促進農地流轉與農業規模經營。但是,產權強化并未取得預期的政策效果。文章強調,推進農業規模化經營,不能僅僅局限于農地產權界定層面的制度安排,更要探索產權實施層面的經營方式轉型。降低農地產權的實施成本,依賴于交易制度的創新及其組織選擇。
發文機構:華南農業大學國家農業制度與發展研究院
關鍵詞:農地經營制度產權界定產權實施農業規模經營組織創新Farmland management systemProperty rights delimitationProperty rights implementationAgricultural scale managementOrganizational innovation
分類號: F279.21[經濟管理—企業管理][經濟管理—國民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