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業經濟問題 · 2018年第10期50-59,共10頁

    新型經營主體經營模式創新分析——基于黑龍江仁發合作社的案例分析

    作者:閔繼勝

    摘要:為了實現農業純收入最大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會將優質的要素配置于農業生產,形成經營規模、風險承受力、資金實力、文化程度等方面的優勢,具備創新農業經營模式的動力和收益分享能力。新型經營主體通過創新農業經營模式、優化投入結構、提升要素利用效率、改進農業技術和耕作模式,可以實現農業經營收益的增加。黑龍江仁發合作社的成功經驗,不僅證實了這一基本判斷,而且表明大面積的耕地、雄厚的經濟實力、良好的產地環境質量等是模式創新的前置條件。因此,幫助新型經營主體克服大規模經營前期的成員信任危機,營造良好的產地環境,突破資金瓶頸,應成為政府的政策取向。

    發文機構:安徽師范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關鍵詞:新型經營主體經營模式前置條件農業收入New-type agricultural management entitiesBusiness mode innovationPrepositionAgricultural income

    分類號: F721.5[經濟管理—產業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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