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業經濟問題 · 2018年第10期78-84,共7頁

    新鄉賢與鄉村治理:地區差異、治理模式選擇與目標耦合

    作者:王文龍

    摘要:新鄉賢參與鄉村治理有利于完善鄉村自治,發展鄉村經濟,傳承鄉村文化,加強鄉村社會整合,激活鄉村慈善。中國長期的鄉紳治理傳統、濃厚的鄉土情結與豐富的新鄉賢資源使新鄉賢治理具有內在合理性。但只有對不同地區新鄉賢資源與鄉村社會結構進行認真分析,才能因地制宜地選擇合適的新鄉賢治理模式,實現新鄉賢資源、鄉村社會結構與新鄉賢治理目標的有效耦合。作為一種輔助性措施,新鄉賢治理并不能代替根本性的制度改革,也具有地區與功能局限性。只有進一步加快制度改革,不斷縮小城鄉差距,讓城鄉生產要素自由流動,使鄉村具備內生發展能力,才能為新鄉賢治理提供堅實平臺,助力鄉村振興目標的實現。

    發文機構:湖州師范學院農村發展研究院

    關鍵詞:新鄉賢鄉村治理社會結構治理目標耦合New squireRural governanceSocial structureGovernance objectivesCoupling

    分類號: F124.7[經濟管理—世界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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