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景新,郭海霞
摘要:依靠群體力量和集體行動保障鄉村基本公共需求伴隨著人類社會發展的各個歷史階段。宗族共有、村社公有、親族伙有共耕、鄰里互助等原始氏族公社、農村公社的集體生產、生活及公共品供給方式,在當代中國鄉村治理和基層公共服務體系之中仍可覓其蹤跡。人民公社時期"民辦公助"模式、自農村改革至廢止農業稅期間的"三提五統"和"兩工"模式,本質上都是將農民集體作為鄉村公共產品供給主體。后農業稅時期"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供給模式強調政府財政投入。新時代村落公共產品供給,應著力構建公共財政兜底、村組集體保障、基層經濟社會組織參與的多元公共設施建設投入機制和基本公共服務保障體系。
發文機構:浙江大學土地與國家發展研究院 浙江師范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
關鍵詞:公共產品村落供給機制演變創新Public goodsVillage supplyMechanism evolutionInnovation
分類號: F325[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