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劉輝,周長艷
摘要:本文采用契約治理分析范式,以顯性契約與隱性契約為著力點,構建了"三權分置"下小型農田水利治理"稟賦特征——產權結構——契約選擇"的分析框架,指出小型農田水利稟賦特征影響產權結構安排,導致小型農田水利治理顯性契約和隱性契約組合關系選擇不同。通過3個典型案例分析發現,在土地流轉程度較高的地區,小型農田水利顯性契約對隱性契約的替代程度越高,并沿著弱顯強隱、中顯中隱、強顯弱隱的契約組合關系演變。需要通過契合稟賦特征、明晰小型農田水利產權結構、把握契約強度、推動小型農田水利契約顯性化等方面提升小型農田水利整體治理水平。
發文機構:湖南農業大學經濟學院
關鍵詞:小型農田水利稟賦特征產權結構契約選擇Small-scale irrigation and water conservancyExplicit contractImplicit contract
分類號: F812.45[經濟管理—財政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