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石騰飛
摘要:區域水權的誕生反映出水資源危機背景下,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間的"集權—分權"關系。基于一種"委托方—管理方—代理方"的科層關系結構,縣域范圍內的水權制度實踐呈現出科層權力運作的特點。作為區域水權的管理方,地方政府通過水權轉換將區域水資源在工業與農業間進行再分配,并將剩余農業水權的管理委托給地方水務部門代理執行。區域水權的運作不僅存在多重"委托—代理"關系造成的地方政府"過度集權"問題,也存在地方水務部門的"自己人代理"困境。區域水權制度改革應進一步明晰地方政府與地方水務部門間的權責邊界和產權歸屬,并重視農戶的用水權益。
發文機構:青島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
關鍵詞:區域水權政策執行科層結構代理困境Regional water rightsPolicy implementationBureaucratic structureAgency dilemma
分類號: F299.24[經濟管理—國民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