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業經濟問題 · 2017年第6期12-22,共11頁

    政策文本中的農地三權分置:路徑審視與法權建構

    作者:劉云生,吳昭軍

    摘要:基于農地承栽的身份性、保障性職能和我國城鄉區隔的客觀情勢,將經營權物權化不僅有違法權邏輯,實踐試點亦名不符實,而且難以祛除土地承包經營權之身份障蔽、難以解決土地依賴性、難以推動農民身份轉型問題。在大陸法系“物權一債權”二元區分模式下,經營權兼具二者性質,但于法權定性中宜界定為債權但賦予優先效力,強化其物權化保護措施。承包經營權與承包權均兼具身份性和財產性,制度功能和法權價值同一,雖在邏輯上可以分離但在實證法權層面難以剝離.不宜將承包權從承包經營權中剝離作為獨立權利。成員權內容豐富,是連接集體所有和承包經營權的必要環節。權利分置應采“集體土地所有權一成員權一承包經營權一經營權”之法權塑造路徑。

    發文機構:西南政法大學

    關鍵詞:農地三權分置經營權承包權承包經營權法權邏輯

    分類號: F321.1[經濟管理—產業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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