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業經濟問題 · 2017年第4期93-101,共9頁

    水源地生態補償綜合效益評價研究——以山東省云蒙湖為例

    作者:耿翔燕,葛顏祥,王愛敏

    摘要:水源地生態補償綜合效益評價是科學制定生態補償機制、保障生態補償有效運行的關鍵.也是確定合理補償標準的重要參考。本文綜合各方面影響因素,制定了水源地生態補償綜合效益評價體系,共包括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15個評價指標,運用市場價值法、影子工程法等對山東省云蒙湖生態補償效益進行了貨幣價值核算。云蒙湖生態補償實施后增加生態效益10649.75萬元,經濟效益7718.59萬元,社會效益5603.18萬元,綜合效益顯著,但也存在教育、旅游等效益不明顯,生態、經濟和社會效益增加不均衡等問題。今后應注重水源地生態補償的經濟社會帶動作用,增強與農戶的互動、實行差異化補償,延長生態補償期限促進水源地生態補償的可持續性發展。

    發文機構:山東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關鍵詞:水源地生態補償效益評價云蒙湖可持續發展

    分類號: F326.25[經濟管理—產業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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