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守夫,張少停
摘要:“三權分置”后,禁止承包權流轉作為過渡性政策是土地制度改革的近期戰略目標;但是,從長遠的戰略趨向看,承包權不可能讓農民永遠帶進城市不變,當中國城鎮化進程基本完成時承包權最終可以流轉。
發文機構:山西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
關鍵詞:農村土地承包權制度三權分置土地產權法律政策
分類號: F321.1[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