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袁平,朱立志
摘要:有效的農業污染環境規制能夠規制利益相關者行為。本文梳理中國農業污染防控的法律法規等制度演進,發現相關環境規制建設進程緩慢且被動性明顯、規制內容較分散。進一步分析表明,農業污染防控存在農業污染治理被邊緣化、利益協調機制和農民參與機制缺乏、基礎數據庫建設缺位等缺陷;這些缺陷導致了農民、排污企業和政府等利益相關者的逆向選擇行為,進而不斷加重了農業污染。本文提出了堅持“綜合防控”思想下的關鍵制度和機制建設以有效規制利益相關者行為、培育農民參與能力等有效防控農業污染的對策建議。
發文機構:西南財經大學中國西部經濟研究中心 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經濟與發展研究所
關鍵詞:農業面源污染環境規制利益相關者逆向選擇機制建設
分類號: F327.64[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