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曾以禹,吳柏海,周彩賢,陳峻崎
摘要:通過碳交易等市場機制補償林業生態建設,可有效解決財政機制下生態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之間供需“不掛鉤”的弊端,并基于此探索生物多樣性銀行、生態產品標簽等其他市場化補償機制。本文分析新西蘭、澳大利亞國家碳市場補償林業生態建設的制度設計,總結其合法性基礎、關鍵運行機制及特色補償政策,并比較國內6個省份試點碳市場在市場化補償機制方面存在“接口單一和上限控制”的雙重限制、林業碳匯場外項目級參與單一補償模式等主要弊端。最后提出修訂排放權交易試點實施方案、突破5%碳抵消限額限制、增加國家財政如碳稅或配額拍賣收入返還對已有森林保護活動付出機會成本的補償等政策建議。
發文機構:國家林業局經濟發展研究中心 北京市林業碳匯工作辦公室
關鍵詞:碳交易市場新西蘭澳大利亞國內試點森林生態補償
分類號: F326.20[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