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洪戎
摘要:農村集體企業產權制度改革順應農村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有助于激發集體經濟的活力。股份化是集體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的主要趨勢,但受農村集體所有制的影響,產權制度改革面臨多重阻礙,主要表現為相關立法更新滯后,集體企業成員資格界定不清晰、組織結構建設不完善,為此,需進一步更新立法,明確農村集體企業產權改革的法制化目標,讓改革過程中遇到的現實問題能夠得到法律的回應。
發文機構:石家莊財經職業學院
關鍵詞:農村集體企業產權制度法律問題有效監督
分類號: F324[經濟管理—產業經濟]D922.4[政治法律—法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