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賀鯤鵬
摘要:宅基地"三權分置"改革要求所有權、資格權、使用權分離。可以化解農村人口和用地增加之間的矛盾,盤活農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農房,實現農民的財產權利。明確集體組織所有權的主體地位,公平認定和試用資格權,適度激活宅基地使用權是其實現路徑。
發文機構:沈陽大學文法學院
關鍵詞:宅基地三權分置實現路徑
分類號: F321.1[經濟管理—產業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