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秦玲玲
摘要:我國耕地數量不斷減少、質量不斷下降、人口數量不斷增加,人地矛盾日益凸顯。針對這一突出問題,國家提出了土地休耕計劃以確保糧食安全。論文認為土地休耕不同于撂荒,其基本目的是生態環境保護。農戶作為土地休耕的微觀主體,其意愿直接影響土地休耕制度的實施,其影響因素有家庭基本特征、耕地資源稟賦、非農業收入、農戶對生態效益及環境保護的認知分析以及生態補償比較效益等,其中生態補償比較效益是一個重要因素。應當建立包括生態補償的主體、實施方式、補償標準等在內的符合我國需求的動態生態補償機制。
發文機構:哈爾濱商業大學財政與公共管理學院 哈爾濱金融學院投資保險系
關鍵詞:土地休耕生態環境農戶休耕意愿生態補償
分類號: X24[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科學]F323.211